独家专报!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4 15:35:24 171 0条评论

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北京 - 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的容大合众,近日转战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,却在审核过程中遭遇了证监会的问询。问询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股权转让价差大以及分红政策的合理性。

股权转让价差引质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控股股东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简称“宁波容大智云”)在2021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5.1元的价格向其关联方宁波容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“宁波容大信息”)转让了2.9亿股股份,总价款为14.89亿元。而仅仅一年后,宁波容大信息就以每股人民币17.1元的价格向另一关联方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转让了同一批股份,总价款为49.17亿元。

**这笔交易导致宁波容大智云在短短一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引发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宁波容大信息在转让股份时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?
  • 宁波容大智云在短期内转让股份的目的和动因是什么?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形?
  • 公司是否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关联交易审议

分红政策合理性存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27.6万元、3744.7万元和2760.3万元,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元、1.0元和0.8元。

**然而,这一分红政策却遭到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公司确定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
  • 公司在利润留存方面有何考虑?
  • 公司是否存在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的情形?

此外,证监会还就容大合众的研发投入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。

**容大合众能否顺利港股IPO,目前仍存疑云。**市场人士普遍认为,公司需要对证监会的问询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复,才能打消投资者的疑虑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股权转让价差方面,招股书并未披露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的具体用途。这可能意味着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是为了套现,而非用于公司发展。
  • 分红政策方面,容大合众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8.1%、26.7%和28.7%。相比之下,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%。这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利润留存比例偏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6.1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.2%。其中,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.2亿元,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9.7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坏账风险较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存货余额也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5.3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.1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资金占用较大

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容大合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,也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。

商务部:欧方初裁扰乱中欧新能源车互利合作,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

北京,2024年6月14日 -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,欧盟委员会近日就中国光伏组件和组件部件的反倾销、反补贴终裁,对中国相关企业进行了初裁,裁定维持此前启动调查时的临时措施。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。

**商务部发言人指出,**欧方初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违反世贸组织规则,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,扰乱中欧新能源车互利合作。欧方有关做法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,将对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严重冲击。

**商务部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,撤销相关初裁结论,停止对中国相关企业的调查和制裁,为中欧新能源车互利合作创造良好环境。**中方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,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。

**商务部发言人强调,**中国政府始终支持发展清洁能源,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并愿与各国开展互利合作。中方希望欧方同中方一道,共同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,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。

以下是本次新闻稿的几点补充:

  • 新闻稿补充了中方对欧方初裁的具体意见,包括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、违反世贸组织规则、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、扰乱中欧新能源车互利合作等。
  • 新闻稿阐明了中方立场,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,撤销相关初裁结论,停止对中国相关企业的调查和制裁。
  • 新闻稿强调了中方一贯支持发展清洁能源、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、并愿与各国开展互利合作的立场。

希望这篇新闻稿能够符合您的要求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4 15:35:24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佛法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